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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收缴野生动物340头(只)

发布日期:2020-02-26 00:15:1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2214
[导读]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1月22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森林公安共查获野生动物案件27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23起,处理犯罪嫌疑人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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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1月22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森林公安共查获野生动物案件27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23起,处理犯罪嫌疑人27人。收缴野生动物340头(只)。


  2月12日上午,乌海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在龙游湾湿地的芦苇荡里有人猎捕野生动物狗獾。民警到达现场调查后,将违法嫌疑人郭某某带回进一步调查。经查,郭某在龙游湾湿地公园芦苇丛内发现一只狗獾被困,随后将狗獾猎杀。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郭某某法纪意识淡薄,顶风作案,隐瞒作案地点,行为恶劣。乌海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从严从重处罚,郭某某被处以没收猎获物和猎捕工具,并处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截至2月19日,全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累计出动警力21181人次,检查驯养繁殖场所1024处,检查餐饮场所3135处。”自治区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总队长赵玉和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战线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目的就是切断野生动物疫源传播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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